
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
代表作名錄
背景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於2017年8月14日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非遺代表作名錄」),涵蓋共20個項目,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香港特區政府) 提供參考依據,就保護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 (非遺),特別是具有高文化價值和急需保存的項目,在分配資源和採取保護措施時訂立緩急先後次序。
更新「非遺代表作名錄」
非遺諮詢委員會根據調研結果推薦4個「非遺代表作名錄」建議增補項目,香港特區政府於2024年8月27日至9月23日期間發布有關建議增補項目,收集公眾意見。
非遺諮詢委員會參考了公眾意見後,同意把該4個項目納入「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數量由20個增至24個。該份更新「非遺代表作名錄」最後獲香港特區政府確認,並於2024年12月公布。以下是24個「非遺代表作名錄」項目的簡介:

備註
* 已被列入更高門檻的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的10個本地項目,自動成為代表作名錄的項目。
^ 粵劇已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成為世界級非遺項目。
§ 香港天后誕及香港中式長衫製作技藝已於2021年被列入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
代表作名錄甄選準則經非遺諮詢委員會詳細討論並通過,詳列如下:
- 項目已被列入香港非遺清單;
- 項目體現香港的傳統文化,具有重要的歷史、文學、藝術、科學、技術或工藝等價值;
- 項目具有世代傳承、活態存在的特點;
- 項目具有鮮明的族群/地區特色,或能顯示香港一般生活文化的特色,且為其中的典型;及
- 項目在社區有重要的影響,具有維繫社區關係的作用,為社區或群體提供認同感和持續感。
過往的「非遺代表作名錄」
新聞公報
康文署公布更新「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及「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2024年12月)
政府公布首份香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