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藝術團體的資助

本署以按年撥款方式資助五個獨立的非牟利藝術團體香港中樂團、香港舞蹈團、香港話劇團、香港管弦協會及香港藝術節協會。為跟進表演藝術委員會《建議報告(I)》的建議,由二零零七年四月起,其中四個演藝團體的資助安排,將改由民政事務局負責。
































2007 | 重要告示|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