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体设施

本署负责在全港18区提供体育及其他设施,包括41个刊宪泳滩、37个泳池、两个户外大球场(香港大球场和旺角大球场)、51个天然草地球场、20个人造草地球场、229个硬地足球场、两个曲棍球场、两个榄球场、87间体育馆、312个壁球场、24个运动场、271个网球场、四个高尔夫球练习场、五个水上活动中心、四个度假营、22个大型公园和666个儿童游乐场。这些康乐设施占地面积共2 211公顷。

公园

康乐事务部管理约1 400个公园和花园,面积大小不一。

南莲园池面积3.5公顷,位于烦嚣喧闹的城市建设之中。园池的建造,以唐代的山西省绛守居园池为蓝本,并采用传统古园林单向回游的设计布局。园池内种植了数以千计的树木,其中不少是稀有珍贵品种。园中设置奇石、小丘和水景设施,与唐式木构建筑物(包括亭、台、阁、榭、轩、门等)互相衬托,古意盎然。园池已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开放,供公众游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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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形的圆满阁是南莲园池的地标。


泳滩和泳池

游泳是本港最受欢迎的夏日消闲活动之一。年内,前往本署辖下泳滩和公众泳池游泳的人士,分别有1 057万人次和876万人次(合共逾1 900万人次)。本署继续与香港拯溺总会合办一系列水上安全运动和活动,以推广水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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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安全海报设计比赛」中学组优胜者黄乐君及其得奖作品。这项比赛是本署和香港拯溺总会携手举办的活动,旨在加强公众对水上活动安全的意识。

为了保持公众泳池清洁,本署在泳季内推行「泳池清洁约章」计划,对象为11岁以下的儿童及其家长,以宣扬保持泳池清洁的信息。约章的设计采用卡通小猪「麦兜」为主角,以收宣传之效。年内,共有140所小学约十万名参加者签署了约章。

在「泳池清洁约章」计划开展仪式上,节目主持人与嘉宾一同宣传保持泳池清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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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上活动中心和度假营

康文署辖下设有五个水上活动中心(创兴水上活动中心、赤柱正滩水上活动中心、圣士提反湾水上活动中心、大美督水上活动中心和黄石水上活动中心)和四个度假营(麦理浩夫人度假村、西贡户外康乐中心、曹公潭户外康乐中心和鲤鱼门公园及度假村)。年内,共有108 000人参加水上活动中心所举办的活动,并有496 000人享用度假营设施。本署更设有黄昏营活动,方便在职人士于公余时间享用营舍设施。年内,超过三万人参加了黄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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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辖下各水上活动中心为滑水人士提供练习和改善技巧的合适场地。


香港大球场

本署继续进行一系列维修和保养工程,以改善香港大球场的设施。球场的草地保持在最佳状况,符合举办国际赛事的标准,并得到本地和访港运动员的赞赏。大球场的草地现时可租予团体作体育训练用途,而大球场则是多项大型盛事的举行场地。

年内,大球场举行了37项活动,其中包括香港女童军总会的「九十周年庆典大会操暨家庭同乐日」、「2006嘉士伯杯国际足球赛」和「二零零六年香港国际七人榄球赛」等大型活动,观众总数达344 0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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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零零六年香港国际七人榄球赛」中龙争虎斗的一刻。


改善场地管理措施

工作改善小组

截至十二月底,本署在各区康乐场地成立了259个工作改善小组,负责推行员工自发或部门制定的改善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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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工作改善计划选举」的评选小组实地视察马鞍山游泳池,以评定该泳池的服务和设施质素。

鉴于改善服务措施卓有成效,本署会继续支持工作改善小组在各主要康乐场地(包括体育馆、泳池、泳滩、公园和游乐场)的工作。

改变使用率偏低设施的用途

本署已因应地区的需求,把两个使用率偏低的壁球场改建为一个活动室,并把超过230个壁球场开放作多种用途,例如用作活动室和乒乓球室。

本署又计划把两个使用率偏低的体育场地,即九龙仔公园网球场和壁球场及赛马会葵盛公众壁球场,分别改建为网球和气枪射击专用训练基地,以协助体育团体提供培训和推广活动,以期推动特定体育项目在香港的长远发展。本署现正进行安排招标的事宜。

本署会继续研究以灵活的方式把使用率偏低的体育设施改作其他更合乎效益的用途,以符合地区的需求。

康乐场地免费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现有康乐设施的使用率,本署推行「康乐场地免费使用计划」,让符合资格的团体(包括学校、体育总会、地区体育会和受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在非繁忙时段免费使用各体育馆的主场和活动室、壁球场、曲棍球场、户外草地滚球场和障碍高尔夫球场。

康文署的康体通

本署已于二月把「康体通」电脑租订系统的版本升级,提高该系统的效率,从而更有效地满足市民对「康体通」租订服务日益增加的需求,令市民透过互联网、以电话及亲临订场处柜台等途径租订康体设施时,更感方便。

一站式服务

本署现已在150个康乐场地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让市民可于同一个场地预订康体设施、报名参加康体活动和缴付有关费用,并就使用康乐设施和安排体育活动事宜,获得专业意见和协助。

为体育总会提供设施

本署为37个体育总会提供场地,作为香港代表队的集训中心,以便这些体育总会可以充分使用指定场地训练其运动员。这项安排既可鼓励体育总会使用本署的设施,又可为香港代表队和运动员提供更多集训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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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