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交流与合作计划
为了提高香港和内地的体育水平,并促使两地体育界进行体育学术交流和合作,香港与内地签署了五份协议书/备忘录,包括:
(i) |
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ii) |
香港与国家体育总局签署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 |
(iii) |
香港与上海市体育局签署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 |
(iv) |
香港与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签署的琼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
(v) |
香港与云南省体育局签署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
有关的政府已各自设立联络小组,负责筹划和推行上述合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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