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交流与合作计划
为提升香港的体育水平及促进体育交流和合作,香港与内地签署了下列五份协议书/备忘录:
粤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书(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香港特区民政事务局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
上海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体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
琼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滇港体育交流与合作备忘(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年内,在上述协议书和备忘录的框架下,当局与内地不同的城市进行了多项交流计划。
与邻近的内地城市进行体育交流与合作计划,有助提升香港的体育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