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負責交代轄下各項開支,並須確保部門以合乎經濟原則的方式提供有效和高效率的優質服務。
撥款來源
本署的日常工作開支由政府一般收入帳目撥付。在二零零九至一零財政年度,本署從上述帳目的總目95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項下獲得撥款54.26億元,用以支付部門五項綱領的運作和非經常開支。該五項綱領分別是(1)康樂及體育、(2)園藝及市容設施、(3)文物及博物館、(4)表演藝術,以及(5)公共圖書館。本署也負責向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本地體育團體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營舍提供資助,以協助該等機構支付其運作開支。
本署的主要系統、電腦化計劃及設備的個別項目費用若超逾200萬元,會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該儲備基金也撥款支付本署籌劃進行的基本工程。工程的撥款及進度,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財政預算的監察
本署設有一個財政預算管制系統,以確保妥善監察部門的開支不超逾核准預算,並通過三層架構,由大約200名財政管制人員實施財務管理及預算管制。各級管理人員獲授權調配資源,但有責任實施預算管制,並對轄下每項開支負責。
收費及收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負責管理超過740種收費類別,並確保定期檢討此等收費,以及迅速而妥善地把來自這方面的收入入帳。
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年度,本署經修訂的收入預算為8.35億元。收入主要來自文康活動的入場費、文康設施的租用費和租金。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