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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服务
本署按照政府指引,把一些非核心服务外判予私营机构以提高效率;外判的服务包括清洁、保安、园艺护养及场地管理。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本署管理的主要外判服务合约共113份,涵盖康乐和文化的设施,总值为42.17亿元。
本署在外判服务方面一直遵循四个主要原则:
- 订立的合约必须具商业成效;
- 服务质素不得有所下降;
- 有关服务必须合乎成本效益;以及
- 不会出现人手过剩的问题。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本署已把以下14间体育馆的管理服务外判:
- 赛马会屯门蝴蝶湾体育馆;
- 鲗鱼涌体育馆;
- 振华道体育馆;
- 长沙湾体育馆;
- 竹园体育馆;
- 彩虹道体育馆;
- 和兴体育馆;
- 北葵涌邓肇坚体育馆;
- 鸭脷洲体育馆;
- 花园街体育馆;
- 黄竹坑体育馆;
- 晓光街体育馆;
- 杨屋道体育馆;以及
- 天水围体育馆。
此外,本署亦把辖下若干文化设施的管理服务外判。这些设施包括:
- 香港文物探知馆;
- 孙中山纪念馆;
- 葛量洪号灭火轮展览馆;
- 油麻地戏院;
- 油街实现;
- 香港视觉艺术中心;以及
- 屏山邓族文物馆暨文物径访客中心。
合约管理
本署一直密切监察服务合约承办商的表现,合约管理人员也定期与承办商的高层管理人员会晤。在监察过程中,本署密切注意承办商支付予非技术工人的工资和提供的福利,并定期提醒承办商本署不会接受非技术工人受到任何形式的剥削。本署设有一套电脑化评核制度,记录承办商的整体表现,让本署在评审新的投标建议时可参考承办商过往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