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文化事务
文化事务
本署的文化事务部负责管理现有表演场地,因应需求策划兴建新场地,并举办各类文娱节目,推动香港文化艺术的发展。该部也负责提供公共图书馆服务,并致力推广阅读和文学艺术。此外,本港的公共博物馆及有关的博物馆服务亦属该部负责。
本署负责管理的文化设施包括14个表演场地、七所大型博物馆、七所较小规模博物馆、两所文物中心、一所电影资料馆、两所视觉艺术中心、两间室内体育馆,以及70间固定图书馆和12间流动图书馆。
文化事务部获得255位专家顾问支援,就表演艺术、文学艺术及博物馆活动事宜提供意见,当中有艺术家、作家、学者,以及其他在所属范畴有重大贡献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