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戶外學習活動 - 香港公園溫室導賞」


參觀活動守則

1.  如遇以下情況,參觀活動應予中止、取消或改期:
  (i)  教育局宣布學校停課;
  (ii)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iii)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iv)  當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嚴重」(10+級)水平時;或
  (v)  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
2.  學生可在指定時間前10分鐘到達集合地點。
3.  在場地許可情況下,學生可於參觀後逗留在參觀場地(苗圃除外)繼續進行其他活動。
4.  每節參觀場地人數不少於20名,亦不得多於35名,並最少由兩位教職員陪同。
5.  學校須自行負責安排交通。
6.  教職員不得使用擴音器,以免騷擾公園內的遊人及動物。
7.  學生宜攜帶水壺盛載飲品及保持場地清潔。
8.  學生於參觀時不應追逐及喧嘩。
9.  在參觀活動舉行前,學校應參閱學校通告的所有有關規則及教育局最新編印的《戶外活動指引》。教職員須向學生介紹參觀活動的目的及提醒學生遵守的守則及指引。
10.  如學校因緊急事故取消參觀及導賞服務,請盡早通知本署職員。
11.  學生宜穿著長褲和帶備太陽帽、雨具、防蚊油/防蚊膏及防曬膏等物品。
12. 學生如感到不適,應停止活動休息及通知老師及在場工作人員或公園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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