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如遇以下情況,參觀活動應予中止、取消或改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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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教育局宣布學校停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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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香港天文台發出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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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香港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信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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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當空氣質素健康指數達「嚴重」(10+級)水平時;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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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
香港天文台發出雷暴警告。 |
2. |
學生可在指定時間前10分鐘到達集合地點。 |
3. |
在場地許可情況下,學生可於參觀後逗留在參觀場地(苗圃除外)繼續進行其他活動。 |
4. |
每節參觀場地人數不少於20名,亦不得多於35名,並最少由兩位教職員陪同。 |
5. |
學校須自行負責安排交通。 |
6. |
教職員不得使用擴音器,以免騷擾公園內的遊人及動物。 |
7. |
學生宜攜帶水壺盛載飲品及保持場地清潔。 |
8. |
學生於參觀時不應追逐及喧嘩。 |
9. |
在參觀活動舉行前,學校應參閱學校通告的所有有關規則及教育局最新編印的《戶外活動指引》。教職員須向學生介紹參觀活動的目的及提醒學生遵守的守則及指引。 |
10. |
如學校因緊急事故取消參觀及導賞服務,請盡早通知本署職員。 |
11. |
學生宜穿著長褲和帶備太陽帽、雨具、防蚊油/防蚊膏及防曬膏等物品。 |
12. |
學生如感到不適,應停止活動休息及通知老師及在場工作人員或公園管理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