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防止海上撞船規則

進行水上活動時,不但要注意個人安全,亦必須遵守航海的交通規則。以下是一些最基本的原則及常見情況:

  • 與其他艇隻相遇時,應留意雙方的航向會否構成艇隻相撞。若未能判斷是否安全,應假設可能碰撞來處理。
  • 當兩艘風帆採用相同航向,繼續航行可能引致相撞時,在上風的風帆應避開。
  • 當兩艘風帆採用不同航向,繼續航行可能引致相撞時,採用左舷受風的風帆應避讓右舷受風的風帆。
  • 當一艘風帆要超越前面另一艘風帆時,超前的風帆應避讓被超越的風帆。
  • 機動船隻應讓路給風力或人力推動的艇隻;風力或人力推動的船隻應讓路給失控船隻、操縱能力受到限制的船隻及從事捕漁的船隻。
  • 有優先權繼續向前航行的船隻,應保持她的航線及速度。但遇上別船未能及時改變航線時,便要採取避碰行動,避免碰撞。
  • 如有懷疑時,不防自己先行採取避碰行動,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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