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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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至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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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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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限內遞交填妥的報名表格(遞交表格時毋須夾附/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副本)。 |
2. |
每名參賽者只限遞交一份報名表格。如參賽者重複遞交報名表格或其報名表格所載資料不詳,康文署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3. |
如報名人數超過限額,賽事將以抽籤方式選出參賽者。 |
4. |
康文署將於2012年12月4日下午4時30分在沙田排頭街1至3號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總部1樓視聽室進行抽籤,歡迎市民出席。 |
5. |
抽籤結果(只公布中、英文姓名)將於2012年12月7日在康文署轄下各區康樂事務辦事處、任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場地辦事處和康文署先進運動會網頁上公布。所有正選和候補參賽者/隊伍(候補參賽者/隊伍的排名不分先後次序)將獲發通知書,落選者恕不另行通知。 |
6. |
正選參賽者/隊伍須於下述繳費限期內攜同中籤通知書/身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副本)和報名費,前往康文署轄下各區康樂事務辦事處(於辦公時間內)或任何設有康體通服務的康樂場地辦事處核實個人資料及繳交報名費用。如正選參賽者未能於指定限期內繳費,則作棄權論,其名額將撥給候補參賽者。康文署將於下述候補參賽者繳費限期內以先到先得方式接受候補參賽者報名。 |
正選參賽者
繳費日期 |
2012年12月11日至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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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補參賽者
繳費日期 |
2012年12月20日至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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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如在候補參賽者繳費限期過後仍有餘額,或遞交報名表格人數少於所定的正選名額,餘額將以先到先得方式公開接受報名,市民可於下述限期內到各區康樂事務辦事處辦理報名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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