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列印
康樂事務

體育交流與合作計劃

為提升香港的體育水平及促進體育交流和合作,香港與內地簽署了下列五份協議書/備忘錄:

  • 粵港澳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書(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 香港特區民政事務局與國家體育總局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
  • 上海市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
  • 瓊港體育交流與合作備忘(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 滇港體育交流與合作備忘(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年內,在上述協議書和備忘錄的框架下,當局與內地不同的城市進行了多項交流計劃。

「滬港青少年體育交流夏令營」由香港和上海隔年輪流主辦,以促進兩地青少年的體育交流。

Top

簡體 英文 香港政府一站通 聯絡我們 網頁指南 亞洲國際都會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