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負責確保部門以合乎經濟原則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優質服務。
本署的經費來自政府撥款。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本署的開支為70.33億元,用以支付轄下五個主要範疇的運作和非經營開支。該五個範疇分別是: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以及公共圖書館。該筆經費也用以資助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本地體育團體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營舍。
本署主要系統設備的個別項目費用如超逾200萬元,會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該儲備基金也撥款支付本署的基本工程項目。至於工程的撥款及進度,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本署通過三層架構確保根據核准預算妥善管制部門財政。三層架構涉及約200名預算負責人員,他們獲授權調撥資金,並對開支負責。
本署負責管理超過700種收費,確保該等收費按時收取、妥善入帳,並定期加以檢討。
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本署的收入為11.18億元,主要來自各項收費、門票收入和設施租金。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