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工商機構運動會 2012 香港品牌形象 - 亞洲國際都會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 簡體版 English 搜尋 網頁指南 聯絡我們
工商機構運動會 2010
活動簡介
重點資訊
參賽須知
團體總冠軍計算方法
團體總冠軍累積分數
比賽項目詳情
報名辦法及須知
網上報名
下載表格
比賽結果
圖片集
查詢
康樂事務
康文署主頁
無障礙網頁守則
 
 
參賽須知
 
組別

各比賽項目分三個組別進行比賽,詳情如下:
甲組:在香港僱用300名或以上員工的機構
乙組:在香港僱用300名以下員工的機構
丙組:政府部門 (僱員人數不限)


獎項

1. 各項比賽在每個組別的單項賽事均設冠、亞、季及殿軍獎。
2.

此外,各組別亦設團體總冠軍獎,每個比賽項目的首四間得勝機構可獲取定額積分,在各項比賽中累積最高分數的機構可於所屬組別獲頒發 「工商機構運動會2010」團體總冠軍獎盃 (詳情請參閱團體總冠軍計算方法)。



報名費用

每間機構每項隊際比賽報名費為*500元
隊際比賽項目包括:籃球、七人小型足球、十一人足球、排球

每間機構每項個人比賽報名費為*300元
個人比賽項目包括:田徑、羽毛球、長跑、室內賽艇、桌球、游泳、乒乓球、網球、保齡球

(*費用已包括同一賽項中各單項賽事和分組賽事的報名費)


參賽資格

1. 歡迎有興趣的工商機構(如有需要,大會有權要求報名機構提供有關證明,如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和政府部門以總公司/政府部門的名義參加。
2. 參賽者必須任職於該機構,年滿15歲並已為同一僱主連續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並在比賽進行期間,仍然受僱於該機構。
3. 參賽者只能代表一間機構,如轉換代表機構,參賽者必須已離開前任職機構,並已在新代表的機構工作4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小時,並在該項比賽首場賽事進行時,仍然受僱於該機構。
 
 
2010 | 重要告示 | 私穩政策 修訂日期: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