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本署)
(a) | 学校提交绿化校园计划建议书; |
(b) | 由本署资助学校进行绿化工程及举办绿化或园艺活动; |
(c) | 本署园艺导师可到访学校,提供意见并视察工程成效;以及 |
(d) | 作出评审并颁发绿化校园工程奖予优异学校。 |
鼓励学校在校园多种植花木,提升学生绿化意识,并培养他们对种植的兴趣。
本地注册中小学、幼稚园及特殊学校均可参加。
请填妥附录2及附录3 ( ) 的申请表格和开支预算,于截止日期或之前以电邮(zheu@lcsd.gov.hk)、传真(2367 0556)(传真方式仅适用于只举办绿化或园艺活动之学校)或邮递方式送交本署动物及园艺教育组,地址为九龙尖沙咀柯士甸道22号九龙公园办事处1楼。
2024年6月7日
事项 |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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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接受报名 | 2024年5月 |
(b) | 评估资助申请 | 2024年6 - 8月 |
(c) | 发放资助金 | 2024年9月 |
(d) | 学校进行绿化工程和举办绿化或园艺活动 |
2024年10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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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 呈交活动纪录及开支报告 | 2025年1月底 |
(f) | 就绿化校园工程奖作出评审 | 2025年2 - 4月 |
(g) | 公布绿化校园工程奖结果 |
2025年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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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3 6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