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体育馆表演场设有12,500个座位,是举行大型体育活动、流行音乐演唱会及综艺节目,与及筹办大型庆典、文化节目及会议的理想场地。
「普通订租」申请的限期,最迟在租用月份前3个月,最早则在租用月份前12个月,所有申请均集中处理(例如:订租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可于2013年10月申请)。
凡申请「普通订租」,申请人必须参阅「待租用日期表」,并按该表所注明的可供租用日期来填写订租申请选择。「待租用日期表」于每月中旬在网页更新及公布,亦会于场地展示。
已填妥的申请表须于接受申请月份的最后一个工作天*下午5时30分前提交,申请人可邮寄或亲身到体育馆办事处租务部或透过「演艺租务通」于网上提交(只适用于表演场)。覆函会于截止日期后14个工作天内发出。
*工作天指星期一至五(公众假期除外)
下调以演出门票收入计算场租比率的资料 ( 2022年12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 )
「例外订租」待租用日期表
订租安排及指引、租用条件、租用费及其他费用收费表、订租申请表及技术资料
演艺租务通 –康文署表演场地网上申请订租及付款服务
现在可以随时随地透过互联网递交康文署16个表演场地的订租申请及缴交场租!网上场地租赁服务由一按开始!
租务部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一时和下午二时至五时四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查询电话: | (852) 2355 7261 |
传真号码: | (852) 2364 7446 |
电邮: | amstabk1@lcs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