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组优胜作品 - 高中组(中四至中六)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五)
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初小及高小组)
下午一时三十分至下午四时三十分(初中及高中组)
维多利亚公园
二零一六年香港花卉展览赛马会学童绘画比赛旨在透过同学的笔触,在作品中展现会场内极具观赏价值的花卉展品,以及别出心裁的园林美景,并藉此提高同学对爱护植物和自然环境的意识。
二零一六年香港花卉展览赛马会学童绘画比赛以「花荟艺萃」为主题。参赛者可以用任何绘画方式绘画展览场内的花卉展品或园林景点,在作品中展现其「花荟艺萃」。
比赛分四个组别进行,分别为:
A. |
初小组(小一至小三) |
B. |
高小组(小四至小六) |
C. |
初中组(中一至中三) |
D. |
高中组(中四至中六) |
1. |
由于维多利亚公园花卉展览场地的空间有限,故参赛名额定为2100个,而每校报名参加的学生不得超过12人。如报名总人数超出限额,则按学校报名时的先后次序分配名额。主办机构将于二零一六年二月二日或之前致函各学校,通知编配结果。 |
2. |
参加表格须由参赛学校的校长签署。填妥的表格须于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二日(星期二)或之前寄交(【九龙佐敦宝灵街17号官涌市政大厦6楼官涌体育馆「二零一六年香港花卉展览相应活动小组主席」】)。 |
1. | 获准参赛的学生须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一日(星期五)下列时间到达维多利亚公园兴发街入口的绘画比赛报到处报到: |
组别 | 报到时间 |
---|---|
初小及高小组 | 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九时 |
初中及高中组 | 下午一时至一时三十分 |
每位参赛学生将免费获发一张花卉展览入场证,供进场参赛。 |
2. | 参赛学校须安排一至两名教师陪同学生前往场地参赛。 |
3. | 参赛学生只可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卉展览会场内绘画,并应尽量避免妨碍参观花展的人士。 |
4. | 参赛学生必须使用主办机构提供的画纸(292毫米X380毫米)。 |
5. | 参赛学生应自备其他工具及材料,如画板、铅笔、画笔、水彩、粉彩等。 |
6. | 参赛学生必须在当日以下截止时间前把作品交到绘画比赛报到处。 |
组别 | 截止时间 |
---|---|
初小及高小组 | 正午十二时 |
初中及高中组 | 下午四时三十分 |
7. | 每人只限递交作品一份。 |
评选工作由评选团负责。评选团的决定为最后结果,参赛者不得异议。
1. | 得奖作品全由主办机构处理,所有得奖作品概不发还。 |
2. | 主办机构将于二零一六年五月致函各参赛学校,通知领回参赛作品的安排(得奖作品除外)。参赛作品如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遗失或损坏,展览委员会概不负责。 |
3. | 作品的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主办机构有权通过任何媒体出版、展览、编印、分发得奖作品,以及採用得奖者的姓名,作为推广和宣传香港花卉展览(包括其后的活动)之用。 |
1. | 得奖者可获得奖盃或奖状及书券。各组奖项如下: |
冠军(一名) | : | 奖盃一座、奖状及书券一千二百元 |
亚军(一名) | : | 奖盃一座、奖状及书券八百元 |
季军(一名) | : | 奖盃一座、奖状及书券六百元 |
优异奖(十名) | : | 奖状及书券四百元 |
嘉许奖(十五名) | : | 奖状及书券二百元 |
2. | 颁奖典礼将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九日(星期六)上午十时三十分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卉展览会场举行。 |
3. | 每位参加者均可获赠纪念品乙份。 |
各组冠、亚、季及优异奖的得奖作品,将于二零一六年三月十二日至二十日期间在维多利亚公园花卉展览会场内展出;而所有得奖作品将于二零一六年五月期间在九龙公园拱廊展出;并于同期上载至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的网页 (www.lcsd.gov.hk) 让公众人士浏览。
如香港天文台在比赛当日发出三号或以上风球、黑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香港花卉展览委员会将会在当日早上六时三十分通过电台宣布取消是项活动。
如对是项比赛有任何查询,请致电2302 1268与郑小姐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