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收 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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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类运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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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或以下 | 收入总额的20%, 但最低收费为2,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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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体育用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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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或以下 | 收入总额的5%, 但最低收费为1,6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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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或以下 | 收入总额的20%, 但最低收费为2,7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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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或以下 | 收入总额的20%, 但最低收费为3,3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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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光照明设备 | 每小时或以下 | 2,200元 | ||
对讲机 | 1天或以下 | 首3个收费230元, 其余每个增收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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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子展示板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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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90分钟或以下 | 16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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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时或以下 | 1,85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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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分钟或以下 | 170元 |
*不包括操作员及其他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