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 | 用途 | 标准场租 | 特惠场租(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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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院 | 音乐、戏剧、舞蹈等演出 | 4,430元/4小时 | 1,550元/4小时 |
日间集会、会议、学校活动等 | 2,500元/4小时 | 875元/4小时 | |
彩排 | 2,000元/4小时 | 700元/4小时 | |
演讲厅 | 演讲、研讨会、小型表演及独奏会等 | 1,330元/4小时 | 465元/4小时 |
日间免费讲座、典礼等 | 670元/4小时 | 235元/4小时 | |
彩排 | 670元/4小时 | 235元/4小时 | |
展览厅 | 展览 | 全厅 3,130元 / 全日 (上午9时至晚上8时) |
全厅 1,100元 / 全日 (上午9时至晚上8时) |
2/3 厅 2,100元 / 全日 (上午9时至晚上8时) |
2/3 厅 735元 / 全日 (上午9时至晚上8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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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厅 1,050元 / 全日 (上午9时至晚上8时) |
1/3 厅 370元 / 全日 (上午9时至晚上8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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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活动、招待会等 | 全厅 1,150元/4小时 575元/2小时 |
全厅 405元/4小时 200元/2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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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厅 785/4小时 |
2/3 厅 275元/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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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练厅 | 有关表演艺术的彩排等 | 380元/1小时 | 190元/1小时 |
舞蹈练习室 | 舞蹈训练课堂、练习等 | 175元/1小时 | 90元/1小时 |
美术室 | 绘画、书法、手工艺、其他视觉艺术活动等 | 98元/1小时 | 50元/1小时 |
音乐练习室 | 歌唱、钢琴练习、其他音乐活动等 | 93元/1小时 | 50元/1小时 |
注1: | 凡符合资格的非牟利团体,可申请署方为非牟利团体提供的特惠场租计划。 |
凡符合资格的非牟利地区文化艺术团体,可申请署方的地区文化艺术活动场地贊助。 |
地址: | 香港皇后大道中345号上环市政大厦5楼 |
查询电话: | (852) 2853 2678 |
传真: | (852) 2543 9771 |
电邮: | swccbooking@lcsd.gov.hk |
服务时间: | 星期一至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及下午2时至5时45分 (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透过上环文娱中心每月节目表刊登广告,租用人可以因应目标观众,推介及宣传在剧院举办的文化艺术活动。查询有关详情及收费,请致电 (852) 2853 0729与市场推广部联络。
为配合节目表出版日期,客户须于拟刊登广告月份前两个月的1号或之前以电话预先登记。由于广告版位有限,刊登广告申请将以先到先得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