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表演场地技术资料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表演场地技术资料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香港品牌香港品牌
GovHK 香港政府一站通English|繁體版
搜寻
网页指南联繫我们
康文署字型大小:最小 (" A ")字型大小:原设定 (" A ")字型大小:最大 (" A ")
按“Tab”进入菜单
  • 主页
  • 香港场地
  • 九龙场地
  • 新界场地
  • 香港体育馆
  • 伊利沙伯体育馆
  • 设备概览
  • 场地操作守则
  • 刊物/守则
  • 表格
  • 职安健资讯
  • 最近工程
  • 未来计划
  • 场地消息
  • 网页资料
  • 最新消息
  • 相关网址
主页 > 表格

表格

申请表  - 舞台效果
01. 使用香烟/雪茄/烟斗
02. 使用蜡烛/香烛/火炬
03. 使用沙/水/雪/大量纸张/干草/卡板/纸砲
04. 钢索飞人/绸吊表演
05. 使用动物/禽鸟展览或演出 (须得到渔农自然护理署批准)
06. 使用改装枪械或空弹枪械演出 (须得到警务处批准)
07. 特别效果物料及危险物料燃放 (须得到文创产业发展处批准)
08. 使用临时电力装置 (须附交 WR1 表格)
09. 使用激光效果 (须交由机电工程署评估)

 

申请表  - 其他部门使用许可
01. 渔农自然护理署 - 动 物 及 禽 鸟 展 览 牌 照 / 动 物 及 禽 鸟 展 览 临 时 许 可 证
02. 警务处 - 使用改装枪械或空弹作演出用途豁免许可证表格
03. 文创产业发展处 - 特别效果物料燃放许可证(A组)
04. 文创产业发展处 - 特别效果物料燃放许可证(B组)
05. 机电工程署 - 完工证明书: 表格 WR1
06. 机电工程署 - 使用激光演出 
页首

分享

电子邮件FacebookTwitter新浪微博

© 201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版权所有

重要告示 | 私隐政策

修订日期: 2025年1月1日

W3C WC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