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 我們從下列五方面入手,致力提供環境宜人的休憩用地和推廣綠化工作及園藝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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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I) 提供環境宜人的休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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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II) 美化現有園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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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III) 推行植樹計劃 在二零一八年種植的樹木、灌木和年生植物約有214萬棵(分項數字見 附件II) 我們繼續種植開花樹木,藉此增添四時色彩,美化環境。 |
3.5 | (IV) 教育和推廣環保意識 (a) 公眾園藝課程 二零一八年,本署為1 500名市民舉辦50項園藝課程。 (b) 學校導賞參觀 本署為30 508名來自學校及非政府機構的參加者安排878項導賞參觀活動。當中包括661項學校導賞參觀,共安排23 180名學童參觀香港動植物公園、九龍公園及其內的綠化教育資源中心、香港公園、大埔海濱公園、屯門公園和界限街苗圃。導賞內容設計配合小學環境教育課程。此外,本署為6 855名幼稚園學童安排共200項導賞參觀活動,遊覽九龍公園和香港公園,由專人講解植物和環境保育的基本知識和概念,並教導他們參觀公園時應有的態度。本署亦為17個非政府機構共473名參加者安排免費導賞參觀活動,遊覽九龍公園的綠化教育資源中心。 (c) 幼稚園戶外教育活動 這項計劃為制服團體提供多元化的園藝和樹木培植課程,目的是向他們推廣自然保育。二零一八年,本署為407名制服團體成員舉辦共12項自然保育課程,讓參加者參與小組討論、講座、導賞參觀活動和實習。 (d) 制服團體自然保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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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V) 舉辦綠化活動 本署會繼續通過一連串的教育和社區參與計劃,向市民推廣綠色文化。二零一八年,本署共舉辦3 223項綠化活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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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本署致力保存香港的文化遺產,有關工作由古物古蹟辦事處(古蹟辦)負責執行。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古物諮詢委員會(古諮會)就古物古蹟事宜,向擔任古物事務監督的發展局局長提供意見。古蹟辦與古諮會緊密合作,根據上述條例擔任古物事務監督的執行機構。 |
3.8 | 古蹟辦的另一項重要職責是就《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第499章) 指定工程項目對古物古蹟的影響,監察該等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工作包括視察文化遺址、審研補救措施以避免發展建議對遺址可能造成的損害,以及在有需要時進行考古遺址的搶救發掘,並為歷史建築物作測繪記錄。 |
3.9 | 古蹟辦還負責舉辦教育活動,向市民推廣保存文物古蹟的訊息。 |
3.10 | 本署深信文化遺產不但令我們周遭的建築環境和自然景觀倍添姿彩,還是人類追本溯源、結合現實、前瞻未來的必要連繫,不可取代。此外,文化遺產也是我們考證文化面貌和傳統的重要依據。 |
3.11 | 截至二零一八年年底,本港有120項法定古蹟,當中102項為歷史建築物和構築物;18項為石刻、炮台、石碑和考古遺址。 |
3.12 | 年內,古蹟辦為多幢古蹟和歷史建築物進行修復和修葺工程,主要包括中環聖約翰座堂、九龍塘瑪利諾修院學校及元朗二聖宮。 |
3.13 | 古蹟辦於西貢、南丫島及大嶼山進行由小型發展項目(例如新界的小型屋宇發展)引起的考古調查和發掘工作,讓在這些地點發現的考古文物(如有)得以保留。 |
3.14 | 在教育和宣傳方面,古蹟辦舉辦了各式各樣的教育和宣傳活動,例如展覽、陳列、講座、導賞團和工作坊,以推廣文物保育。香港文物探知館舉辦長期展覽,介紹考古文物及歷史建築。二零一八年,古蹟辦共舉辦了1 459項文物教育活動和出版了14份刊物。 |
3.15 | 我們積極探討各種鼓勵節省用紙、節約能源和減少廢物的方法,包括進行能源審核,以找出有效的能源管理措施。我們採取的措施╱內務管理措施載於下文各段。 |
(I) 節省用紙
3.16 | 本署採取「物盡其用、廢物利用」的策略,繼續採用各項節省用紙良方,特別是以電子通訊取代紙本通訊。我們在年內還取得以下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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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節約能源
3.17 | 政府已訂立新目標,以二零一三/一四財政年度的耗電量為基線,在操作條件相若的情況下,把二零一五/一六至二零一九/二零財政年度政府建築物的耗電量減少5%。 |
3.18 | 為達到減少5%耗電量的目標,我們繼續以負責任的態度管理資源,並按實際情況採用節能屋宇裝備裝置和環保物料。 |
3.19 | 本署轄下政府建築物在二零一八/一九財政年度的耗電量為3.169億千瓦小時。下表載列本署建築物在過去五年(由二零一四/一五財政年度至二零一八/一九財政年度)的耗電量。 |
(a) 耗電量的變化
3.20 | 本署轄下政府建築物於二零一八/一九財政年度的耗電量,在操作條件相若的情況下,較二零一七/一八財政年度的耗電量繼續有所減少,由3.195億千瓦小時減少至3.169億千瓦小時,主要由於各組別/場地推行切實可行的內務管理措施和採用節約能源的最佳做法,包括關掉不必要的電燈、空調裝置、設備及器具,把設備更換為節能型號等。有關節約能源的內務管理措施,詳列於下文第3.22至3.24段。 |
3.21 | 耗電量有變亦計及啓用/停用的場地/設施數目顯著改變、服務增減、機械或設備的添置/移除、服務時間延長/縮短、服務需求增減、本署擔任大廈管理委員會1的主席職務有變等因素,以作出對等比較。 1. 由於本署承擔大廈管理委員會的主席職務,所以市政大廈的耗電量亦算作本署的耗電量。 |
(b) 節約能源的內務管理措施
3.22 | 二零一八年,本署辦公室及轄下場地(包括康樂場地、演藝場地、圖書館及博物館)通常採取以下內務管理措施節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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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除了上述常用的內務管理措施外,部分場地亦已因應本身的運作特點或特定環境推行其他可行措施,藉以節約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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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總部大樓亦採取以下可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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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我們會繼續努力,務求達至政府新訂的節能目標,並會為在二零一三/一四年度每年耗電量超過50萬千瓦小時的建築物進行能源審計,因應個別建築物的運作及技術特點,找出管理能源的方法。 |
(III) 節約用水
3.26 | 本署轄下政府建築物在年內的食水耗用量為13 252 768立方米。我們主要採取的節約用水措施載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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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減少廢物
3.27 |
我們採取的減少廢物及其他環保措施載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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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減少碳排放
3.28 | 為配合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工作,本署為轄下每年耗電量超過50萬千瓦小時的主要建築物進行年度碳審計,以評估減碳成效,並發掘減排空間。減碳成效摘要已上載本署網站。 |
(VI) 加強人員的環保意識
3.29 | 為加強人員的環保意識,並推廣減少廢物、節約能源和自然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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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清新空氣約章》
3.30 |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行政長官在香港總商會舉辦的「商界攜手 共享藍天」會議上代表政府簽署《清新空氣約章》。該約章由商界發起,以響應政府改善香港空氣質素的呼籲。 | ||||||
3.31 |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們的車隊共有154輛車,二零一八年的總車程為1 828 703公里,燃料消耗量為419 731公升,排放的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懸浮粒子2分別約為8 043公斤和494公斤。為響應改善香港空氣質素的政策,我們採取了以下措施: 2. 車輛因消耗燃料而間接排放的廢氣量是根據環保署在二零零八年一月出版的《清新空氣約章環境報告指引》所列的方程式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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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為改善室內空氣質素,以及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我們委聘機電署為本署辦公室和轄下場地的通風和空調系統進行妥善的保養和翻新工程。 | ||||||
3.33 | 為配合政府推行改善室內空氣質素的措施,本署亦參與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計劃,並委託認可的室內空氣質素檢定證書簽發機構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為設有中央空調系統的本署轄下場地/設施,定期檢查室內空氣質素。二零一八年,約215個本署轄下場地/設施參與有關計劃。 |
3.34 | 我們密切監測為舉辦活動而裝設的發電機和機器,確保發電機和機器排放的黑煙不會超出有關規例訂明的規定。 |
3.35 | 我們監測戶外活動的噪音水平,確保噪音不會超逾有關規例所訂限制。 |
3.36 |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371章)在二零零六年修訂後,法定禁煙區範圍已擴大至涵蓋所有室內工作間和公眾地方,以及部分室外公眾地方。本署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已在該等處所實施禁煙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