場地租用

 

香港體育館表演場設有12,500個座位,是舉行大型體育活動、流行音樂演唱會及綜藝節目,與及籌辦大型慶典、文化節目及會議的理想場地。

普通訂租」申請的限期,最遲在租用月份前3個月,最早則在租用月份前12個月,所有申請均集中處理(例如:訂租2014年1月至2014年10月,可於2013年10月申請)。

凡申請「普通訂租」,申請人必須參閱「待租用日期表」,並按該表所註明的可供租用日期來填寫訂租申請選擇。「待租用日期表」於每月中旬在網頁更新及公佈,亦會於場地展示。

已填妥的申請表須於接受申請月份的最後一個工作天*下午5時30分前提交,申請人可郵寄或親身到體育館辦事處租務部或透過「演藝租務通」於網上提交(只適用於表演場)。覆函會於截止日期後14個工作天內發出。

*工作天指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

下調以演出門票收入計算場租比率的資料 ( 2022年12月22日至2025年4月21日 )

「普通訂租」待租用日期表 

「例外訂租」待租用日期表 

訂租安排及指引、租用條件、租用費及其他費用收費表、訂租申請表及技術資料

演藝租務通 –康文署表演場地網上申請訂租及付款服務

現在可以隨時隨地透過互聯網遞交康文署16個表演場地的訂租申請及繳交場租!網上場地租賃服務由一按開始!

 演藝租務通

租務部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和下午二時至五時四十五分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查詢電話: (852) 2355 7261
傳真號碼: (852) 2364 7446
電郵: amstabk1@lcs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