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五)
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初小、高小及大專組)
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三十分(初中及高中組)
維多利亞公園
二零二四年香港花卉展覽賽馬會學童繪畫比賽旨在透過同學的筆觸,在作品中展現會場內極具觀賞價值的花卉展品,以及別出心裁的園林美景,並藉此提高同學對愛護植物和自然環境的意識。
二零二四年香港花卉展覽賽馬會學童繪畫比賽以「雀躍全城」為主題。參賽者可以用任何繪畫方式繪畫展覽場內的花卉展品或園林景點。
比賽分五個組別進行,分別為:
A. | 初小組(小一至小三) |
B. | 高小組(小四至小六) |
C. | 初中組(中一至中三) |
D. | 高中組(中四至中六) |
E. | 大專組(本地全日制大專生) |
1. | 參賽名額定為2 200個,而每校報名參加的學生不得超過10人,每間小學或中學只可以電子報名方式提交一張報名表。大專組只限本地全日制大專學生參加,學生可自行透過電子報名方式報名參加。如報名總人數超出限額,則按學校/大專組參加者報名時的先後次序分配名額。主辦機構將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一)或之前致函各學校/大專組參加者,通知編配結果。 |
2. | 報名日期由二零二四年一月八日至二月一日,參賽學校及大專組參加者必須於二零二四年二月一日(星期四)或之前填妥及遞交電子報名表。 |
1. | 獲准參賽的學生須於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列時間到達維多利亞公園興發街入口的繪畫比賽報到處報到: |
組別 | 報到時間 |
---|---|
初小組、高小組及大專組 | 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九時 |
初中組及高中組 | 下午一時至一時三十分 |
每位參賽學生將免費獲發一張花卉展覽入場證,只供當天進場參賽之用。
2. | 初小組、高小組、初中組及高中組參賽學校須安排一至兩名教師陪同學生前往場地參賽。 |
3. | 參賽學生只可在維多利亞公園花卉展覽會場內繪畫,並應盡量避免妨礙參觀花展的人士。 |
4. | 參賽學生必須使用主辦機構提供的畫紙 (292毫米X 380毫米)。 |
5. | 參賽學生應自備其他工具及材料,如畫板、鉛筆、畫筆、水彩、粉彩等。 |
6. | 參賽學生必須在當日以下截止時間前把作品交到繪畫比賽報到處。 |
組別 | 截止時間 |
---|---|
初小組及高小組及大專組 | 正午十二時 |
初中組及高中組 | 下午四時三十分 |
7. | 每人只限遞交作品一份。 |
8. | 大會有全權解釋上述參加辦法、規則及規例,以及最終解決和決定與比賽有關的所有事項,大會所作的決定是最終的決定。 |
評選工作由評選團負責。評選團的決定為最後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1. | 得獎作品全由主辦機構處理,所有得獎作品概不發還。 |
2. | 主辦機構將於二零二四年五月致函各參賽學校,通知領回參賽作品的安排(得獎作品除外)。參賽作品如因意外或其他原因遺失或損壞,展覽委員會概不負責。 |
3. | 作品的知識產權屬於原作者,主辦機構有權通過任何媒體出版、展覽、編印、分發得獎作品,以及採用得獎者的姓名,作為推廣和宣傳香港花卉展覽(包括其後的活動)之用。 |
1. | 得獎者可獲得獎座或獎狀及書券。各組別獎項如下: |
冠軍(一名) | : | 獎座乙個、獎狀及書券一千二百元 |
亞軍(一名) | : | 獎座乙個、獎狀及書券八百元 |
季軍(一名) | : | 獎座乙個、獎狀及書券六百元 |
優異獎(十名) | : | 獎狀及書券四百元 |
嘉許獎(十五名) | : | 獎狀及書券二百元 |
2. | 頒獎典禮將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六)上午十時三十分在維多利亞公園花卉展覽會場舉行。 |
3. | 每位參加者均可獲贈紀念品乙份。 |
各組冠、亞、季及優異獎的得獎作品,將會在維多利亞公園花卉展覽會場內展出,並會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上載至香港花卉展覽的網頁 (www.hkflowershow.hk) 讓公眾人士瀏覽。
如香港天文台在比賽當日發出三號或以上風球、黑色或紅色暴雨警告信號,香港花卉展覽委員會將會在當日早上六時三十分通過電台宣布取消是項活動。
就學童繪畫比賽事宜,請致電2724 3815與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