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音樂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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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試音影片注意事項

1. 申請人必須按以下次序錄製影片:
a. 先朗讀﹕

i. 申請人的全名

ii. 報考樂團的名稱

iii. 作曲家姓名

iv. 樂曲名稱

b. 把附有申請人相片及姓名的學生證/學生手冊/身份證明文件展示於鏡頭前不少於兩秒;
c. 把填妥的「試音影片資料表格 」展示於鏡頭前不少於兩秒;
d. 進行演奏(弦樂團的申請人必須按樂團要求順序演奏曲目)。
2. 影片必須按以下規格製作:
a. 解像度為 720p (1280x720) 或以上;
b. 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拍攝途中不可暫停攝影機;
c. 若演奏多於一首樂曲,亦必須錄製於同一段影片中;
d. 重新調音或樂曲之間的停頓(如有)必須攝錄在影片中;
e. 現場收音,不可配音;
f.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
g. 在室內寧靜的環境下拍攝,並確保光度充足,避免背光;
h. 整段影片必須清楚顯示申請人的正面樣貌、雙手及整件樂器;
i. 拍攝時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及定鏡拍攝,不應移動或伸縮鏡頭;
j. 如需要伴奏,伴奏者必須出現在影片中;
k. 只准申請人和伴奏者(如有)出現在影片中;
l.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別效果,例如濾鏡、過渡、調色、調光或字幕等,亦不得進行混音、 剪接或後期製作。
3. 本處建議申請人在家中或於安全情況下除下口罩錄影,惟請申請人/家長自行評估健康風險,並參考政府當時發出的健康衞生指引。

4. 按照以下指定格式命名影片標題/檔案名稱﹕
2021香港青年音樂營試音-<<報考樂團的名稱>> - <<樂器>>-<<申請人全名>>。

5. 若申請人於網上報名系統內遞交申請,請先把影片上載至 YouTube,並注意以下事項﹕
a. 把影片設定為「不公開」(切勿設定為「私人」,否則本處無法評審);
b. 把YouTube連結^ 輸入網上報名系統內,並確保有關連結於7月1日前仍然有效;
c. 若申請人報考多於一團,而當中涉及不同樂器,請為每件樂器的試音影片建立獨立的YouTube連結。每個連結只供一件樂器試音之用。
^ 除YouTube連結外,恕不接受其他網站(例如Google雲端硬碟)的連結。如申請人未能於網上報名系統內提供YouTube連結,必須另行於截止報名日期前把試音影片連同填妥的附件「試音影片資料表格」郵寄至本處(地址﹕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5樓音樂事務處活動及推廣組),詳情請參閱第6點內容。
6. 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或試音影片,請把影片儲存在電腦光碟或USB記憶體,並注意以下事項﹕
a. 影片檔案必須可在 Windows Media Player 或 Quick Time 播放(影片檔案格式﹕MOV、MPEG4 或 M4V);
b. 電腦光碟/USB記憶體上必須寫上申請人姓名及所演奏的樂器名稱;
c. 申請人須於8月2日至31日期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30至下午12:45 及 下午1:45至6:00)到本處香港區音樂中心 取回已遞交的電腦光碟/USB記憶體,否則將被視作放棄論,電腦光碟/USB記憶體會被銷毀。
d. 若申請人報考多於一團,而當中涉及不同樂器,請把個別樂器的試音影片燒錄在不同的電腦光碟/USB記憶體內。每隻電腦光碟/USB記憶體只供一件樂器試音之用。
7. 沒有按時提交試音影片的申請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