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音樂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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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香港青年音樂營

 

「香港青年音樂營」是音樂事務處每年一度的大型暑期活動。今年將提供弦樂及中樂合奏訓練,並由知名音樂家及音樂事務處導師悉心指導,歡迎本地年青樂手參加,並在完成訓練後於8月1日在香港大會堂作公開演出。

贊助:

音樂營 (非住宿訓練)

 

樂團 日期 訓練地點
弦樂團 7月24日至31日(下午) 音樂事務處旺角區音樂中心
中樂團
(樂團不設管樂聲部)
7月24日至31日(下午) 音樂事務處觀塘區音樂中心
少年揚琴團 7月26日至31日(上午) 音樂事務處荃灣區音樂中心
青年揚琴團 7月26日至31日(下午) 音樂事務處荃灣區音樂中心

 

報名截止日期 5月14日

 

公開音樂會

營友須於完成訓練後參與8月1日(星期日)晚上7時30分在香港大會堂音樂廳舉行的公開音樂會。
(音樂會門票於7月11日起在城市售票網發售)

 

查詢

電話:3842 7773 / 2596 0898 / 3842 7775
電郵:tcamp@lcsd.gov.hk

報名截止日期 5月14日

 

報名辦法

  • 網上報名

    申請人於網上遞交報名時,必須於報名系統內提供試音影片的YouTube連結*,或另行於截止報名前把試音影片連同填妥的試音影片資料表格郵寄至本處。完成報名後,電腦系統隨即發出確認電郵及申請編號。申請人必須保留申請編號作查閱申請結果之用。

  • 郵寄報名
    地址
    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
    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5樓
    音樂事務處活動及推廣組
    [ 於信封面註明「2021香港青年音樂營」]

    遞交文件及試音影片﹕
    1) 填妥的申請表格
    2) 填妥的試音影片資料表格
    3) 試音影片電腦光碟/USB記憶體 *
    4) 樂器最高考獲級別的成績單副本
    5) 三個貼上足夠郵資並有回郵地址的信封

    投寄前請確保郵件上已貼上足夠郵資。本處不會接收任何郵資不足的郵件,而此等郵件將交由香港郵政處理。

    申請人如於5月18日仍未收到本處發出的申請編號,請務必於當日下午5時30分前致電本處查詢,以確定成功遞交申請。

* 請參閱「提交試音影片注意事項」。

 

甄選安排及結果公佈

  • 因應疫情,今年音樂營不會安排試音,申請人須提交個人演奏影片作甄選之用。
  • 未能按時提交演奏影片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 本處會於6月24日或之前通知所有申請人甄選結果。
  •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不會獲准以同一樂器參加兩個樂團。

 

注意事項

  • 就營友參與音樂事務處的活動,音樂事務處有權為營友的訓練及表演進行拍攝及錄音,以用於存檔、參考及宣傳本處有關的活動。
  • 音樂事務處保留更改活動安排及客席音樂家的權利。
  • 營友必須自行安排營期間每日往返音樂事務處音樂中心的交通。
  • 由於疫情下可能出現不能預知的情況,音樂事務處保留適時取消音樂營及公開音樂會的權利,屆時會另行公布相關詳情及退款安排。

 

樂團 參加資格 試音影片要求 訓練地點 費用/ 訓練時數
7月24日至30日(每日下午1:00至5:30)及 7月31日(下午1:00至4:00)
弦樂團 年齡:12-25
  • 能演奏下列其中一種樂器及具備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小提琴
    英國皇家音樂學院 7 級或音樂事務處內部評核試 A-2 級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資歷;
    中提琴 / 大提琴 / 低音大提琴
    英國皇家音樂學院 6 級或音樂事務處內部評核試 A-1 級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資歷。
一首自選樂曲/ 樂段
(不多於5分鐘)

指定樂曲選段(不多於3分鐘)
音樂事務處
旺角區音樂中心
每人HK$850/
34.5小時
7月24日至30日(每日下午1:00至5:00)及 7月31日(下午1:00至4:00)
中樂團 年齡:12-25
  • 能演奏下列其中一種樂器及具備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中樂團拉弦 / 彈撥 / 敲擊樂器
    音樂事務處內部評核試 I-3 級或其他考級機構5級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資歷;或學習該樂器達5年或以上。
    大提琴 / 低音大提琴
    音樂事務處內部評核試 I-2 級或其他考級機構4級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資歷;或學習該樂器達4年或以上。

    (樂團不設管樂聲部)
一首自選樂曲/樂段
(不多於10分鐘)
音樂事務處
觀塘區音樂中心
每人HK$750/
31小時
7月26日至31日(每日上午9:30至下午12:30)
少年揚琴團 年齡:8-14
  • 能演奏揚琴及具備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音樂事務處內部評核試 E-2 級或其他考級機構2級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資歷,或學習揚琴達2年或以上。
一首自選樂曲/樂段
(不多於5分鐘)
音樂事務處
荃灣區音樂中心
每人HK$450/
18小時
7月26日至31日(每日下午2:30至下午5:30)
青年揚琴團 年齡:12-25
  • 能演奏揚琴及具備以下指定演奏程度:
    音樂事務處內部評核試 I-3 級或其他考級機構5級或以上程度,或同等資歷,或學習揚琴達5年或以上。
一首自選樂曲/ 樂段
(不多於10分鐘)
音樂事務處
荃灣區音樂中心
每人HK$450/
18小時

 

備註:

(1) 年齡以2021年7月24日計算。
(2) 自選樂曲/樂段必須合符報考樂團的程度。
(3) 弦樂團指定樂曲選段的樂譜可於資料下載區下載。
(4) 詳細的訓練安排請見營友須知
(5) 有經濟困難的本地營友,可申請營費減免
(6) 如音樂營受疫情影響而取消或中途終止,本處會退還相關部份的費用。除此情況外,已繳費用概不發還,亦不可轉讓他人或轉作其他活動/課程之用。
1. 申請人必須按以下次序錄製影片:
a. 先朗讀﹕

i. 申請人的全名

ii. 報考樂團的名稱

iii. 作曲家姓名

iv. 樂曲名稱

b. 把附有申請人相片及姓名的學生證/學生手冊/身份證明文件展示於鏡頭前不少於兩秒;
c. 把填妥的「試音影片資料表格」展示於鏡頭前不少於兩秒;
d. 進行演奏(弦樂團的申請人必須按樂團要求順序演奏曲目)。
2. 影片必須按以下規格製作:
a. 解像度為 720p (1280x720) 或以上;
b. 一鏡到底的拍攝原片,拍攝途中不可暫停攝影機;
c. 若演奏多於一首樂曲,亦必須錄製於同一段影片中;
d. 重新調音或樂曲之間的停頓(如有)必須攝錄在影片中;
e. 現場收音,不可配音;
f. 確保影片聲畫同步和流暢,以及音質清晰;
g. 在室內寧靜的環境下拍攝,並確保光度充足,避免背光;
h. 整段影片必須清楚顯示申請人的正面樣貌、雙手及整件樂器;
i. 拍攝時應保持拍攝鏡頭穩定及定鏡拍攝,不應移動或伸縮鏡頭;
j. 如需要伴奏,伴奏者必須出現在影片中;
k. 只准申請人和伴奏者(如有)出現在影片中;
l. 影片中不可加入特別效果,例如濾鏡、過渡、調色、調光或字幕等,亦不得進行混音、 剪接或後期製作。
3. 本處建議申請人在家中或於安全情況下除下口罩錄影,惟請申請人/家長自行評估健康風險,並參考政府當時發出的健康衞生指引。

4. 按照以下指定格式命名影片標題/檔案名稱﹕
2021香港青年音樂營試音-<<報考樂團的名稱>> - <<樂器>>-<<申請人全名>>。

5. 若申請人於網上報名系統內遞交申請,請先把影片上載至 YouTube,並注意以下事項﹕
a. 把影片設定為「不公開」(切勿設定為「私人」,否則本處無法評審);
b. 把YouTube連結^ 輸入網上報名系統內,並確保有關連結於7月1日前仍然有效;
c. 若申請人報考多於一團,而當中涉及不同樂器,請為每件樂器的試音影片建立獨立的YouTube連結。每個連結只供一件樂器試音之用。
^ 除YouTube連結外,恕不接受其他網站(例如Google雲端硬碟)的連結。如申請人未能於網上報名系統內提供YouTube連結,必須另行於截止報名日期前把試音影片連同填妥的附件「試音影片資料表格」郵寄至本處(地址﹕九龍油麻地海庭道11號西九龍政府合署南座5樓音樂事務處活動及推廣組),詳情請參閱第6點內容。
6. 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或試音影片,請把影片儲存在電腦光碟或USB記憶體,並注意以下事項﹕
a. 影片檔案必須可在 Windows Media Player 或 Quick Time 播放(影片檔案格式﹕MOV、MPEG4 或 M4V);
b. 電腦光碟/USB記憶體上必須寫上申請人姓名及所演奏的樂器名稱;
c. 申請人須於8月2日至31日期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9:30至下午12:45 及 下午1:45至6:00)到本處香港區音樂中心取回已遞交的電腦光碟/USB記憶體,否則將被視作放棄論,電腦光碟/USB記憶體會被銷毀。
d. 若申請人報考多於一團,而當中涉及不同樂器,請把個別樂器的試音影片燒錄在不同的電腦光碟/USB記憶體內。每隻電腦光碟/USB記憶體只供一件樂器試音之用。
7. 沒有按時提交試音影片的申請將不獲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