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及守則

 

(1) 入場人士必須遵守《體育場規例》及大球場管理當局所訂立的其他規則;
(2) 入場人士必須經由特定入口進場,並出示有效門票或通行證;
(3) 為確保旺角大球場舉行節目(特別是足球節目)期間觀眾的安全,入場人士不得於觀賞節目期間攜帶任何塑膠、玻璃或金屬瓶子/容器、瓶裝或罐裝飲品,以及其他危險物品進場。場地保安人員有權檢查入場人士的隨身物件;
(4) 除獲得場地管理人員許可外,任何人士不可進入草地範圍;
(5) 不得於球場內拋擲物件、粗言穢語或行為不檢;
(6) 未經場地管理人員許可,不得於場內展示橫額、彩旗、宣傳單張或任何形式之廣告;
(7) 未經場地管理人員許可,不得在場內派發推廣資料、紀念品及贈品;
(8) 未經場地管理人員許可,禁止在場內進行拍攝及錄音;所有攝錄機及錄音設備均不得攜帶入場;
(9) 不得攜帶食物及飲品入場,經活動主辦機構要求而獲得場地管理人員許可除外;
(10) 為公眾安全起見,不得攜帶啤酒及含酒精飲品進入看台的座位區;
(11) 旺角大球場的所有座位區已劃為非吸煙區。在節目舉行期間,觀眾不得在非吸煙區內吸煙,否則可能會被驅逐離場,甚至會遭到起訴。如主辦機構指定有關節目為"非吸煙節目",旺角大球場將會全面實施禁煙;
(12) 場地管理人員有權驅逐任何不遵守大球場使用條例及守則的人士離場;
(13) 主辦機構有權因應節目的需要而另訂新規則;以及
(14) 在舉辦本地及國際體育賽事時,入場人士亦必須遵守「使用香港大球場及旺角大球場舉辦本地及國際體育賽事的條款及守則」,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www.lcsd.gov.hk/tc/rul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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