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位空缺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非公務員職位空缺

(本網頁所用的"元"均指港元。約7.8港元兌1美元。)


兼職帶位員


薪酬: 時薪港幣63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須
 
(a)(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或同等〔註(1)〕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或
 
(a)(ii) 在香港中學會考五科,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取得第2級〔註(2)〕/E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b) 具備最少1年全職工作經驗; 
 
(c) 能閱讀及書寫中文及英文,操流利廣東話、英語及普通話;及
 
(d) 申請人具帶位或有關工作經驗或可獲優先考慮。

註:
 
(1)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政府在聘任非公務員合約員工時,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職責:
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指定場地負責驗票、派發場刊及節目小冊子、帶位及人群管理工作,細則由場地主管安排。須在舞台音響及燈光效果(一般較幽暗環境)下工作、上落陡斜梯級、與入場人士保持溝通以及協助/引領他/她們到所屬座位就座、並協助執行場館規則。
 
(註:兼職帶位員須輪班及不定時工作,包括於晚上、週末及公眾假期當值,或工作至凌晨;並須長時間站立或步行和在工作時穿着制服。)

聘用條款:
獲取錄的申請人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

申請手續:
(1) 申請表格〔G.F. 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1.html)下載。
 
(註: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2)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在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聯絡地址。如郵寄,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申請書的日期。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非公務員合約兼職帶位員職位」。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聯絡地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書如資料不全、逾期、申請人未妥為簽署、以傳真或電郵方式,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3) 由於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全部就業情況及學歷詳情。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四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查詢地址:
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號香港文化中心演藝大樓5樓總務部

查詢電話: 2734 2825或2734 2827

截止申請日期:2024年9月20日 17:00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明報(2024年9月6日)及南華早報(2024年9月7日及14日)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聯絡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