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署 通 过 古 物 古 迹 办 事 处 , 积 极 保 护 和 推 广 本 港 的 考
古 文 物 。 年 内 的 重 点 工 作 包 括 宣 布 粉 岭 龙 跃 头 天 后 宫 和 西 贡 滘 西 洲 洪 圣 古 庙
为 “ 法 定 古 迹 ” , 使 本 港 法 定 古 迹 的 数 目 增 至 77 处 。 此 外 , 古 物 古 迹 办 事
处 为 23 幢 历 史 建 筑 物 进 行 修 复 和 修 葺 工 程 , 当 中 包 括 大 埔 文 武 二 帝 庙 、 屏
山 杨 侯 古 庙 、 新 田 麟 文 公 祠 、 上 水 味 侯 公 祠 和 粉 岭 龙 跃 头 松 岭 邓 公 祠 。
古 物 古 迹 办 事 处 继 续 在 受 发 展 工 程 计 划 影 响 的 考 古 遗
址 进 行 抢 救 发 掘 , 以 及 监 察 其 他 遗 址 的 情 况 。 二 零 零 二 年 , 办 事 处 共 进 行
了 约 200 项 相 关 工 作 。 办 事 处 又 于 年 内 处 理 了 140 项 环 境 影 响 评 估 研 究 ,
并 建 议 多 项 措 施 , 以 减 低 工 程 发 展 计 划 对 文 化 遗 产 所 造 成 的 影 响 。
巿 民 对 办 事 处 与 古 物 谘 询 委 员 会 合 办 的 “ 香 港 文 物 奖
( 二 零 零 一 年 ) ” 反 应 热 烈 , 令 人 鼓 舞 。 评 审 团 由 海 外 与 本 地 学 者 和 专 业
人 士 组 成 , 并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年 初 选 出 各 得 奖 项 目 。 颁 奖 典 礼 于 二 零 零 二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在 香 港 文 化 中 心 举 行 。
为 了 推 动 巿 民 关 注 香 港 的 文 物 , 办 事 处 现 正 把 位 于 尖
沙 咀 九 龙 公 园 的 香 港 历 史 博 物 馆 旧 址 , 改 建 为 文 物 资 源 中 心 , 内 设 展 览 厅
、 演 讲 厅 、 文 物 收 藏 库 、 活 动 室 及 参 考 图 书 馆 , 预 计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年 底 落
成 启 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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