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負責管理超過 700 項收費,並確保定期檢討各項收費,以及迅速而妥善地把來自收費方面的收入入帳。
在二零零四至零五年度,經修訂的收入預算總額為 7.29 億元,主要是來自本署舉辦的文康活動的入場費、文康設施的租用費和租金收入。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