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一直推行合乎成本效益的外判服務計劃,以配合政府引進更多私營機構參與提供公共服務的措施。外判服務範圍包括潔淨、護衛、園藝保養和體育館管理服務。截至二零零四年年底,本署共批出
124 份外判服務合約予 53 間承辦商。這些服務合約涵蓋全港 18 區的文康設施,總值 12.02 億元。 持續推行外判服務計劃,是本署為提升服務效率和節省開支而採取的主要方法之一。
在擬定外判服務計劃時,本署遵照以下的既定原則:
- 有關計劃必須合乎成本效益;
- 服務質素不得有所下降;
- 訂立的合約具商業利益;以及
- 不會出現人手過剩的問題。
自二零零零年以來,本署已把十間體育館的管理服務外判。外判體育館管理服務的目的,旨在以更合乎成本效益的方式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並善用私營機構在管理這些設施方面的專業知識。已外判服務的十間體育館分別為賽馬會屯門蝴蝶灣體育館(二零零零年)、魚湧體育館、港島東體育館、振華道體育館、長沙灣體育館及竹園體育館(二零零一年),以及彩虹道體育館、和興體育館、北葵湧鄧肇堅體育館及鴨洲體育館(二零零四年)。年內,本署又把香港文化博物館的顧客支援服務外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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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化博物館為參觀者提供的顧客支援服務,是本署已外判的服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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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正手進行一項外判計劃,以便把城市電腦售票網的後端售票系統及有關服務外判。這項計劃預定在二零零六年年中推行。根據計劃,簽立合約的售票服務供應商會為本署提供並維持一套先進的售票系統,該系統將具備全面網上售票功能及可使用信用卡進行電話訂票,並提供方便顧客使用的顯示屏幕。不過,本署會繼續負責前端售票服務方面的財務管理及行政工作,並保留必需的支援人手,使各演藝場地電腦售票處可維持優質的服務水平。
合約管理
為了保持外判服務的質素,我們採用以實效為本的方法,戮力監察承辦商提供的服務。我們定期安排與承辦商僱用的員工及高層管理人員會面,以確保承辦商不斷改進其服務質素。
倘發現外判服務未如理想,本署會促請承辦商立即糾正有關問題。至於屢次違反合約責任的承辦商,由於表現欠佳,日後成為本署承辦商的機會將受影響。
此外,我們亦十分重保障承辦商僱用的工人的權益。一旦有涉嫌剝削工人的情況,我們會把涉嫌違反有關僱傭法例的個案轉介勞工處及/或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以供進行調查,並在有需要的情況下提供協助。假如有承辦商因違反與僱傭有關的法例而被定罪,我們會考慮終止其合約,並就違約事項向承辦商提出申索。
為確保提供公開而公平的競爭環境,讓有意投標者競投本署的合約,我們會不時檢討部門評審標書的準則,並在合約管理方面加入風險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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