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香港和內地的體育水平,並促使兩地體育界進行體育學術交流和合作,香港與內地繼於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簽署粵港澳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書後,再於二零零四年簽署了其他協議書,包括:
(i) 香港與國家體育總局簽署的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五月十三日)。
(ii) 香港與上海市體育局簽署的體育交流與合作協議(五月三十日)。
(iii) 香港與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簽署的瓊港體育交流與合作備忘(十一月十五日)。
兩地的政府已設立聯絡小組,負責籌劃和推行上述的合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