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根据政府指引,把一些非核心工作外判予私营机构,以提高服务效率。已外判的主要服务包括洁净、护卫、园艺护养及设施管理。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本署管理的主要服务外判合约共105份,总值为28.24亿元。这些合约涵盖康乐和文化两方面的设施。
本署的外判服务均遵从以下原则:
- 订立的合约必须具商业成效;
- 服务质素不得有所下降;
- 有关服务必须合乎成本效益;以及
- 不会出现人手过剩的问题。
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本署已把14间体育馆的管理服务外判,通过善用私营机构的专门知识,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这些体育馆分别为:二零零零年外判服务的赛马会屯门蝴蝶湾体育馆;二零零一年外判服务的鲗鱼涌体育馆、振华道体育馆、长沙湾体育馆和竹园体育馆;二零零四年外判服务的彩虹道体育馆、和兴体育馆、北葵涌邓肇坚体育馆和鸭脷洲体育馆;二零零五年外判服务的花园街体育馆和黄竹坑体育馆;以及二零零七年外判服务的晓光街体育馆、杨屋道体育馆和天水围体育馆。
由于早前政府冻结招聘人手,本署亦不得不把辖下若干文化设施的管理服务外判。这些设施包括:二零零五年外判服务的香港文物探知馆;二零零六年外判服务的孙中山纪念馆和葛量洪号灭火轮展览馆;以及二零零七年外判服务的屏山邓族文物馆暨文物径访客中心。
为保障非技术工人的工资和福利,本署一直密切监察服务合约承办商的表现。本署设有一套电脑化评核制度,以掌握承办商的整体表现,日后评审投标建议时,可考虑承办商过往的表现。本署合约管理组人员更定期与承办商的高层管理人员会晤,讨论合约管理事宜,借此加强双方的沟通,同时传达本署不会容忍非技术工人受到任何剥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