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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負責確保部門以合乎經濟原則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優質服務。
撥款來源
本署的經費來自政府撥款。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的開支為86.35億元,用以支付轄下五個主要範疇的運作開支和非經營開支。該五個範疇分別是: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以及公共圖書館。有關撥款也用以資助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多個本地體育團體,以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營舍。
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提供撥款予本署的主要系統和設備項目(每項需費超過1,000萬元)及本署的基本工程項目。至於工程項目的撥款及進度,則由建築署監管。
財政預算管制
本署通過三層財政預算架構,根據核准預算妥善管控部門財政。在這架構下,約200名預算負責人員獲授權調撥資金,並就轄下開支承擔責任。
收費及收入
本署管理超過550種收費款項,並確保按時收取該等款項,妥善入帳,並定期作出檢討。
在二零一七至一八年度,本署的收入為12.28億元,主要來自各項收費、門票收入和設施租金。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