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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 游乐场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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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乐场所牌照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负责执行《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之下的《游乐场所规例》(第132章,附属法例BA),以协助当局:
发出经营设有4张或以上的桌球枱的桌球馆、公众保龄球场和公众溜冰场的牌照;
为每类持牌处所备存完整的登记册;以及
确保这类处所的持牌人遵守有关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卫生和公众利益的规定。
地址:
新界沙田
排头街1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9楼
牌照及检控小组
电话:
2601 8799 (一般查询/举报非法经营)
传真:
2375 9333
电邮:
lpu@lcs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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