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手續
活動
如擬在香港大球場舉辦活動,請注意以下事項:
大球場每年會關閉10至12個星期(夏季:在6至8月期間;冬季:在12月),進行草地保養及維修;
大球場主要供舉辦大型球類及文娛活動之用,而所有音樂節目均需遵守《音樂、曲藝或歌唱表演活動的噪音管制指引》。
(下載《音樂、曲藝或歌唱表演活動的噪音管制指引》 )為確保大球場的草地質素維持在舉行大型體育活動所需的水平,非體育活動只可在比賽區界線外舉行。
大球場的草地範圍內不准飲食。
** 如申請獲得接納,在活動細節落實後,大球場辦事處會安排與申請團體簽訂租用協議。
運動訓練租用計劃
香港大球場主要用作舉辦大型活動。根據運動訓練租用計劃,團體/機構可租用大球場進行足球訓練/比賽,每節兩小時。香港大球場會於每月8日在網頁公布下一個月的可供租用日期,如有可供租用日期,申請人須於 8 至 12 日期間把填妥的申請表格交回香港大球場辦事處,並會以抽籤方式分配。詳情請參閱申請人須知。
申請表格及申請人須知 使用條件 最近一次抽籤結果
月份 | 可供租用日期 |
2024年12月 | 沒有可供租用日期 |
*於每月八日公布下一個月的可供租用日期
如有查詢,請於辦公時間致電2895 7926與香港大球場辦事處職員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