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了 提 高 康 體 設 施 的 使 用 率 , 本 署 已 將 130 個 壁 球 場 及
4 個 活 動 室 改 建 為 乒 乓 球 室 、 舞 蹈 室 或 美 式 桌 球 室 。 此 外 , 本 署 亦 正 安 排 把
8 個 使 用 率 偏 低 的 網 球 場 改 建 為 籃 球 場 、 太 極 練 習 場 或 其 他 用 途 , 並 考 慮 將
更 多 的 壁 球 場 改 建 為 社 交 舞 蹈 室 、 攀 石 活 動 室 及 三 人 籃 球 室 。 本 署 也 在 研 究
可 否 把 使 用 率 偏 低 的 體 育 場 館 改 作 體 育 總 會 的 訓 練 設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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