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了 充 分 利 用 現 有 的 康 樂 設 施 , 本 署 推 行 「 康 樂 場 地
免 費 使 用 計 劃 」 , 讓 合 資 格 的 團 體 在 非 繁 忙 時 段 免 費 使 用 各 體 育 館 的 主 場 和
活 動 室 、 壁 球 場 、 曲 棍 球 場 、 戶 外 草 地 滾 球 場 和 障 礙 高 爾 夫 球 場 。 由 二 零 零
零 年 九 月 一 日 起 , 這 項 計 劃 已 在 全 港 各 區 的 康 樂 場 地 全 面 推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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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資 格 的 團 體 可 在 非 繁 忙 時 段 免 費
使 用 戶 外 草 地 滾 球 場 等 康 樂 場 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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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有 學 校 、 體 育 總 會 、 地 區 體 育 會 和 受 資 助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 全 年 均 可 申 請 在 星 期 一 至 星 期 五 ( 公 眾 假 期 、 七 月 和 八 月 除 外 ) 上
午 七 時 至 下 午 五 時 免 費 使 用 上 述 各 項 設 施 。 由 二 零 零 二 年 起 , 各 學 校 更 可
提 早 預 訂 下 一 學 年 的 場 地 。
為 了 加 強 宣 傳 這 項 計 劃 , 本 署 已 向 合 資 格 團 體 派 發 介
紹 本 計 劃 的 小 冊 子 。 此 外 , 各 分 區 康 樂 事 務 辦 事 處 亦 協 助 聯 絡 各 團 體 , 向
他 們 推 介 這 項 計 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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