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了 向 市 民 提 供 更 佳 服 務 , 本 署 在 康 樂 場 地 分 階 段 推 行
新 運 作 模 式 , 並 派 駐 二 級 助 理 康 樂 事 務 經 理 擔 任 場 地 的 經 理 , 以 便 為 市 民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務 。 市 民 除 可 在 同 一 場 地 內 , 透 過 新 系 統 預 訂 各 區 的 康 體 設 施 、
報 名 參 加 康 樂 活 動 及 繳 付 有 關 費 用 外 , 也 可 獲 得 使 用 康 體 設 施 及 舉 辦 體 育 活
動 方 面 的 專 業 意 見 和 協 助 。 在 二 零 零 二 年 , 已 有 114 個 康 樂 場 地 為 市 民 提 供
一 站 式 服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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