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判服务
本署根据政府指引,把一些非核心工作外判予私营机构,以提高服务效率及成效。已外判的主要服务包括洁净、护卫、园艺护养及设施管理。截至二零一一年三月,本署管理的主要服务外判合约共107份,范围涵盖康乐和文化设施,合约总值为23.94亿元。
本署的外判服务均遵从以下原则:
- 订立的合约必须具商业成效
- 服务质素不得有所下降
- 有关服务必须合乎成本效益
- 不会出现人手过剩的问题
由于先前政府冻结招聘人手,本署亦不得不把辖下若干文化设施的管理服务外判。这些设施包括:二零零五年外判服务的香港文物探知馆;二零零六年外判服务的孙中山纪念馆和葛量洪号灭火轮展览馆;以及二零零七年外判服务的屏山邓族文物馆暨文物径访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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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管理
为保障非技术工人的工资和福利,本署一直严格监察服务合约承办商的表现。本署亦实施了一套电脑化评核制度,以掌握承办商的整体表现。本署合约管理组人员定期与承办商的高层管理人员会晤,讨论合约管理事宜,并藉着这些会晤加强双方的沟通,同时向合约承办商传达绝不容忍非技术工人受到任何剥削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