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須確保部門以合乎經濟原則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優質服務。
撥款來源
在二零一零至一一財政年度,本署從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總目95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項下獲得撥款54.55億元,用以支付轄下五個主要範疇的運作和非經常開支。該五個範疇分別是: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以及公共圖書館。該筆撥款也用以資助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本地體育團體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營舍。
本署的主要系統及設備的個別項目費用如超逾200萬元,會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該儲備基金也撥款支付本署的基本工程項目。至於工程的撥款及進度,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財政預算管制
本署通過三層架構確保妥善管制部門財政,把開支控制在核准預算內。三層架構涉及200名財政管制人員,他們獲授權調配撥款,並對開支負責。
收費及收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負責管理超過740種收費類別,並確保定期檢討該等收費、按時收取,以及妥善入帳。
在二零一零至一一年度,本署經修訂的收入預算為9.11億元。收入主要來自各項收費、門票收入和設施租金。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