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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istration

財務管理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須確保部門以合乎經濟原則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優質服務。

撥款來源

在二零一一至一二財政年度,本署從政府一般收入帳目的總目95—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項下獲得撥款56.30億元,用以支付轄下五個主要範疇的運作和非經常開支。該五個範疇分別是: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以及公共圖書館。該筆撥款也用以資助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本地體育團體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營舍。

本署的主要系統及設備的個別項目費用如超逾200萬元,會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撥款支付。該儲備基金也撥款支付本署的基本工程項目。至於工程的撥款及進度,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財政預算管制

本署通過三層架構確保根據核准預算妥善管制部門財政。三層架構涉及200名財政管制人員,他們獲授權調配撥款,並對開支負責。

收費及收入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負責管理超過740種收費,確保該等收費按時收取、妥善入帳,並定期加以檢討。

在二零一一至一二年度,本署經修訂的收入預算為9.56億元。收入主要來自各項收費、門票收入和設施租金。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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