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是部门财政预算的管制人员,负责确保部门以合乎经济原则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优质服务。
本署的经费来自政府拨款。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本署的开支为70.33亿元,用以支付辖下五个主要範畴的运作和非经营开支。该五个範畴分别是:康乐及体育、园艺及市容设施、文物及博物馆、表演艺术,以及公共图书馆。该笔经费也用以资助香港拯溺总会、香港考古学会、本地体育团体及由非政府机构营运的营舍。
本署主要系统设备的个别项目费用如超逾200万元,会由政府的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拨款支付。该储备基金也拨款支付本署的基本工程项目。至於工程的拨款及进度,均由建築署负责监管。
本署通过三层架构确保根据核准预算妥善管制部门财政。三层架构涉及约200名预算负责人员,他们获授权调拨资金,并对开支负责。
本署负责管理超过700种收费,确保该等收费按时收取、妥善入帐,并定期加以检讨。
在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本署的收入为11.18亿元,主要来自各项收费、门票收入和设施租金。有关款额会记入政府一般收入帐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