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
各社区体育会每年可透过所属体育总会提交最多六份资助申请,当中常有四份举办训练/体育同乐日的申请,以及两份举办社区体育会联会体育比赛的申请。每份申请的资助上限为2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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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 除第(I)项外,各社区体育会每年可额外提交最多四份举办社区体育会延展活动的资助申请。有关训练/体育同乐日必须在非繁忙时段或设施平均使用率低于30%的繁忙时段,于康文署辖下体育设施举行。每份申请的资助上限为26,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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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游泳池进行及/或于七、八月举办的活动不属社区体育会延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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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
每份申请所得的资助额视乎个别情况而定,并会以弥补赤字的方式批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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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 资助水平视乎活动的性质和对象而定,现将资助水平和可获资助开支项目胪列如下: |
社区体育会资助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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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资助开支项目 |
*最高资助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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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阶训练计划 / 技术提升 / 技术改良 / 中级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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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训练课程 |
85% |
2. |
工作人员及教练训练课程 |
70% |
联会/社区体育会联会体育比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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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为青少年而设的联会/社区体育会联会体育比赛(适合25岁或以下人士参加) |
85% |
4. |
一般联会/社区体育会联会体育比赛(不限年龄) |
70% |
体育同乐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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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体育同乐日 |
70% |
社区体育会延展活动 | ||
初级 / 进阶训练计划 / 技术提升 / 技术改良 / 中级训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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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训练课程 |
85% |
体育同乐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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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体育同乐日 |
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