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搜集资料的目的 | |||||||
申请机构在本表格内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有关资料只供申请「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的资助金和其他与申请有关的事宜之用。如申请机构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政府可能无法办理其申请或与其通讯。 | |||||||
2. 资料受让人类别 | |||||||
申请机构在本表格内提供的个人资料,如有需要,或会向政府其他政策局或部门披露,以供相互参照。 | |||||||
3. 查阅或更改个人资料 |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申请机构有权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查阅的权利包括索取申请机构在本表格提供的资料的复本。如有需要,可把书面要求寄交绿化运动组(地址见下文),本署在核实签名及机构印章后,便会跟进有关要求。 | |||||||
查询 | |||||||
香港沙田排头街1至3号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11楼 绿化运动组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绿化香港运动」网址: http://www.lcsd.gov.hk/sc/green/index.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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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 |||||||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申请表格, LCS 表格 824 | |||||||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採购政策及指引(样本) | |||||||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行为守则(样本) | |||||||
绿化香港活动资助计划-利益冲突申报书(样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