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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文化事務署 - 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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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樂及體育設施使用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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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和戶外高爾夫球設施
1.
海外證書必須經香港的有關體育總會核實。
2.
除非事先獲得場地管理人員批准,否則未滿5歲的兒童不得進入高爾夫球練習場。5至12歲的兒童必須由成人陪同,方可進入高爾夫球練習場/練習草坪。
3.
在團體訓練時,擔任導師者須為香港職業高爾夫球協會會員或具備同等資格人士。除非獲得康文署許可,否則導師與學員的比例不得超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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