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配 合 政 府 引 進 更 多 私 營 機 構 參 與 提 供 公 共 服 務 的 政
策 , 本 署 積 極 推 行 具 成 本 效 益 的 外 判 服 務 計 劃 和 採 用 其 他 可 讓 私 營 機 構 參 與
提 供 服 務 的 模 式 。
本 署 會 繼 續 把 一 些 工 作 外 判 , 以 期 提 高 部 門 的 效 率 和
進 一 步 節 省 開 支 , 而 同 時 又 能 滿 足 市 民 對 優 質 服 務 越 來 越 高 的 要 求 。
在 擬 訂 外 判 服 務 計 劃 時 , 我 們 會 遵 守 下 列 原 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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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計 劃 須 具 成 本 效 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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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計 劃 不 會 導 致 服 務 質 素 下 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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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 立 的 合 約 須 合 乎 經 濟 原 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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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門 內 部 應 維 持 足 夠 能 力 以 提 供 基 本 服 務 , 一 旦
承 辦 商 未 能 履 行 責 任 時 , 仍 可 作 出 補 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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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關 計 劃 不 會 導 致 人 手 過 剩 的 問 題 |
目 前 情 況
在 二 零 零 零 年 二 月 , 本 署 把 賽 馬 會 屯 門 蝴 蝶 灣 體 育 館
的 管 理 工 作 外 判 。 此 外 , 本 署 在 二 零 零 一 年 七 月 起 亦 把 另 外 5 間 體 育 館 (
即 魚 湧 體 育 館 、 港 島 東 體 育 館 、 振 華 道 體 育 館 、 長 沙 灣 體 育 館 和 竹 園 體
育 館 ) 的 管 理 工 作 外 判 。 外 判 管 理 服 務 的 主 要 目 的 , 旨 在 引 入 私 營 機 構 的
運 作 模 式 、 提 高 服 務 質 素 , 以 及 以 更 具 成 本 效 益 的 方 式 提 供 有 關 服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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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署 已 把 部 分 體 育 館 的 管 理 工 作 外
判 , 以 引 入 商 營 機 構 的 運 作 模 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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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 期 計 劃
本 署 計 劃 在 未 來 數 年 再 把 部 分 體 育 館 及 公 眾 游 泳 池 的
管 理 工 作 外 判 。
此 外 , 本 署 已 定 下 另 一 項 外 判 計 劃 , 目 標 是 在 二 零 零
四 年 前 把 城 市 電 腦 售 票 網 的 後 端 系 統 服 務 外 判 。 根 據 計 劃 , 本 署 將 會 為 市
民 提 供 更 先 進 的 售 票 系 統 服 務 。 有 關 系 統 會 由 私 營 售 票 服 務 供 應 商 營 辦 ,
但 本 署 會 繼 續 提 供 必 需 的 前 端 行 政 管 理 和 保 留 現 有 人 手 , 以 維 持 轄 下 場 地
電 腦 售 票 處 的 優 質 服 務 。
管 理 外 判 工 作
本 署 的 合 約 管 理 工 作 小 組 自 二 零 零 零 年 年 中 設 立 以 來
, 專 責 處 理 與 合 約 管 理 有 關 的 事 宜 。
我 們 會 委 聘 顧 問 檢 討 本 署 的 外 判 服 務 和 合 約 管 理 工 作
, 並 就 最 佳 的 管 理 方 法 提 供 意 見 。
合 約 管 理 工 作 小 組 提 供 一 個 有 效 途 徑 , 讓 各 科 別 人 員
可 在 會 議 上 討 論 及 決 定 關 於 投 標 條 款 和 合 約 管 理 的 事 宜 。
合 約 管 理 工 作 小 組 取 得 的 工 作 成 果 包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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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主 要 服 務 合 約 ( 包 括 潔 淨 、 護
、 園 藝 保 養 、 場 地 管 理 和 代 理 服 務 ) 制 訂 劃 一 的 基 本 條 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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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 用 劃 一 的 評 分 制 度 , 並 以 兩 層 考 慮 方 式 評 審 主
要 服 務 , 以 挑 選 合 適 的 承 辦 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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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相 同 性 質 的 合 約 ( 例 如 潔 淨 、 護 、 園 藝 保 養
、 場 地 管 理 ) 合 併 批 出 , 以 達 至 規 模 經 濟 的 效 益 。 |
此 外 , 我 們 又 在 康 樂 事 務 部 成 立 了 不 同 的 工 作 分 組 ,
以 確 保 有 效 監 察 承 辦 商 在 提 供 潔 淨 、 護 、 園 藝 保 養 和 場 地 管 理 等 服 務 方
面 的 表 現 。
其 他 的 主 要 工 作 進 展 包 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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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 負 責 監 察 園 藝 保 養 服 務 承 辦 商 工
作 表 現 的 場 地 / 地 區 辦 事 處 經 理 及 人 員 舉 辦 了 一 個 工 作 坊 , 讓 大 家 分
享 經 驗 和 交 流 意 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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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 辦 了 多 個 關 於 採 購 和 合 約 管 理 事 宜 的 研 討 會
, 吸 引 約 1,000 名 同 事 參 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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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 外 判 服 務 的 比 例 進 行 調 查 , 並 抽 樣 調 查 外 判 主
要 服 務 (即 潔 淨 、 護 、 園 藝 保 養 和 場 地 管 理 )所 節 省 的 可 計 算 資 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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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 關 於 物 料 、 採 購 和 監 察 合 約 方 面 的 資 料 上 載 至
部 門 的 內 聯 網 資 料 庫 , 方 便 人 員 查 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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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究 以 「 成 效 為 本 」 的 方 法 制 訂 合 約 的 規 定 是 否
適 當 , 並 試 行 引 進 這 種 方 法 , 以 期 提 高 服 務 質 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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