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是部門財政預算的管制人員,負責確保部門以合乎經濟原則的方式,提供高效率的優質服務。
撥款來源

本署的經費來自政府撥款。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本署的開支為83.02億元,用以支付轄下五個主要範疇的運作開支和非經營開支。該五個範疇分別是:康樂及體育、園藝及市容設施、文物及博物館、表演藝術,以及公共圖書館。有關撥款也用以資助香港拯溺總會、香港考古學會、多個本地體育團體,以及由非政府機構營運的營舍。

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提供撥款予本署的主要系統和設備項目(每項需費超過1,000萬元)及本署的基本工程項目。至於工程項目的撥款及進度,則由建築署負責監管。

財政預算管制

本署通過三層財政預算架構,確保部門財政根據核准預算得以妥善管控。在這架構下,約200名預算負責人員獲授權調撥資金,並就轄下開支承擔責任。

收費及收入

本署管理超過550種收費及負責確保該等收費按時收取、妥善入帳,並定期加以檢討。

在二零一六至一七年度,本署的收入為11.55億元,主要來自各項收費、門票收入和設施租金。有關款額會記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