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合作形式] [递交建议书] [甄选准则] [程序]
[节目与发展委员会] [演艺专责委员会] [查询]
节目与发展委员会及其辖下六个演艺专责委员会就演艺节目(包括本地、内地和海外)的策略、计划、资源分配及支援新进和小型演艺团体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提供意见。
任期由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谭荣邦先生, SBS
(排名不分先后,按英文姓氏顺序排列)
陈正芹先生
郑传军先生
郑宇凌女士
张诗贤女士
张国颖女士
赵增熹先生
郭晁霖先生
刘燕玲女士
梁翠珊女士
卢宜均女士
潘明伦教授
司徒旭先生, BBS, MH
曾文通先生
叶冠成先生
余林橞女士
叶傲冬先生, BBS, JP(当然委员,场地伙伴计划委员会主席)
就演艺节目的策略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署长提供意见,包括:
地址 | : |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文化节目组 香港九龙尖沙咀梳士巴利道10号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楼平台 |
电话 | : | 2268 7284 |
电邮 | : | mdma@lcsd.gov.hk |
传真 | : | 2371 3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