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觀眾拓展計劃] [遞交建議書]
[甄選準則] [誠徵專業服務人員] [合作形式] [查詢]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的觀眾拓展辦事處,負責籌劃觀眾拓展活動,透過不同的計劃,在社區及學校層面加強市民對藝術的認識及欣賞能力。
現時署方推行的觀眾拓展計劃包括:
(a) | 社區文化大使計劃 |
(b) | 莘莘入場:學校文化日計劃 |
(c) | 少年登台:學校演藝實踐計劃 |
(d) | 青年探藝:高中生藝術新體驗計劃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歡迎藝術團體和教育機構提交籌辦拓展觀眾活動的建議。「學校文化日計劃」、「學校演藝實踐計劃」、「高中生藝術新體驗計劃」及「大專生藝術通識計劃」的建議書,一般最遲須於推行計劃的學年開始前九個月送交觀眾拓展辦事處。在推出「社區文化大使計劃」時,署方則另公開邀請藝術工作者/藝團遞交申請書。
建議書應包括以下資料:過往藝團或藝術家舉辦活動的紀錄、策劃人、藝術家、導師及有關合作機構的有關經驗、建議活動的內容和其藝術理念、目標對象、活動日期、場地、羅列開支細目的活動經費預算、宣傳開支和預計收入、以及推行活動的計劃等。若遞交建議書的資料齊備,視乎所申請的計劃而定,約需三至四個月時間處理。
署方根據下列因素考慮各計劃的建議書:
(a) | 建議活動的理念、原創性、藝術價值、吸引性、可行性、教育價值、觀眾拓展潛力及財政預算是否合理; |
(b) | 申請者過往所舉辦的活動的藝術水平; |
(c) | 申請者與市民溝通的能力及組織能力能否令活動達到計劃的目標。 |
署方在觀眾拓展辦事處的節目會議上甄選建議書,並就有關建議諮詢社區專責委員會;如有需要,亦會徵詢有關藝術類別的藝術顧問的意見。
同時,我們亦歡迎具音樂、舞蹈、中國戲曲、戲劇及跨媒體藝術等專業知識的人士,就不同類別的藝術教育節目提供專業服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類別︰
申請人必須具備相關資歷及經驗。有意申請者,請將履歷以及活動建議書,以電郵或郵寄方式遞交本辦事處,請註明「誠徵專業服務人員」。若有合適的節目或活動,我們將與申請人聯絡。
如有任何查詢,歡迎以電郵方式與我們聯絡。
電郵 | abo@lcsd.gov.hk |
地址 |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觀眾拓展辦事處 香港灣仔愛群道18號伊利沙伯體育館11樓 |
署方一般會以「贊助」的方式,支持藝團及藝術家主辦觀眾拓展活動。署方會為非牟利藝團免費提供署方轄下的場地和售票服務,以及贊助費,而贊助費的金額會按個別節目建議而定。獲贊助的藝術機構須負責一切製作、宣傳及其他場地租用(如適用)的費用,藝團可保留門票收入(如有)。
此外,署方亦歡迎非牟利演藝或教育機構提出建議,在本港各文娛中心進行普及藝術的藝術教育活動,如學校戲劇節/舞蹈節/音樂節等校際或社區演藝活動。署方會以「贊助場地和售票服務」的方式,免費提供場地和售票服務,而接受贊助的機構則負責所有製作上的開支,並可保留門票收入(如有)。
社區觀眾拓展活動 | 2591 1323 |
學校觀眾拓展活動 | 2591 1328 |
電郵 | abo@lcsd.gov.hk |
辦事處地址 | 香港灣仔愛群道18號伊利沙伯體育館11樓 |
圖文傳真 | 2591 1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