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與本地文化/電影團體的合作模式]
[遞交建議書] [甄選準則] [甄選程序] [誠徵專業服務人員] [博物館專家顧問] [查詢]
電影節目辦事處定期籌辦各類電影藝術活動,包括在本港各文娛場地舉辦的電影放映節目、研討會及其他藝術欣賞活動。
本辦事處主要以「主辦」或「贊助」的形式舉辦節目。就「主辦節目」而言,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負責支付所有費用,門票收入亦歸署方所有。至於「贊助節目」,署方主要提供場地和售票服務,並協助宣傳;有關的文化/電影機構則負責製作費用,門票收入亦歸其所有。
本辦事處歡迎電影團體及影業人士提交節目建議。節目建議並無固定的書寫形式或提交日期。所有遞交的建議書皆會得到署方公平處理。一般來說,建議書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資料:節目主題、暫定電影作品名單、建議放映日期及場地、申請者、策展人、講者、電影製作人或行政人員的履歷及背景,以及所需的製作費用(連開支細目)。
大型節目的建議書,應在18個月前提交;其他節目的建議書則應在12個月前提交。如建議書由遞交至節目開始時間不足9個月,則很難予以考慮。
本辦事處根據下列準則評審提交的建議書:
(a) | 藝術價值 ─ 節目質素十分重要,並應配合推動電影文化。 |
(b) | 歷史及文化價值 ─ 在電影史或電影文化方面的影響力及歷史地位,亦是評審的要素之一。 |
(c) | 與特別專題的相關性 ─ 所建議的電影作品是否與設定的專題吻合。 |
(d) | 節目對觀眾的吸引力 ─ 為照顧社會各界人士的需要,署方在評估節目對市民的吸引力時,會考慮節目能否兼顧社會主流及少數社群的口味。 |
(e) | 觀眾拓展 ─ 擬議的節目是否具有觀眾拓展的潛力或具有教育價值。 |
(f) | 其他考慮因素 ─ 促進文化交流的機會、財務承擔、場地及技術問題、申請者、策展人、講者和行政人員的相關經驗及能力等都是重要的考慮因素。 |
(g) | 主辦者 ─ 與署方聯合主辦或獲署方贊助的節目,主辦者必須為真正的本地非牟利文化團體。 |
根據上述的甄選準則,本辦事處在定期的節目策劃會議上考慮所收到的節目建議,並在有需要時諮詢電影顧問的意見。
本辦事處誠邀具電影及媒體藝術專業知識的人士,就電影及媒體藝術節目提供專業服務,包括︰
申請者請將相關履歷及經驗連同服務建議書,以電郵方式(fpo@lcsd.gov.hk)遞交本辦事處考慮(來函請註明「誠徵專業服務人員」)。若有合適的節目/活動,我們將與申請人聯絡。
如有查詢,歡迎以電郵方式與我們聯絡。
博物館專家顧問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委任,任期兩年,為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轄下各博物館就推動藝術、歷史、科學和電影等事宜,尤其在收購藏品方面,提供專業意見。以下為負責電影範疇的顧問:
(姓名按筆劃順序)
姓名 | 專業背景 |
史文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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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敏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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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穎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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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華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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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同祖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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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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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琪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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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意清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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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耀權先生, M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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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展鳳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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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2734 2900 |
傳真 | 2366 5206 |
辦事處地址 | 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十號香港文化中心行政大樓七樓 |
辦公時間 | 星期一至五 (公眾假期除外) 上午九時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五時三十分 |
電郵 | fpo@lcsd.gov.hk |